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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防范常识(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0-29 点击数:

1 、大学生生活在社会之中,住在集体宿舍,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寄托(存放)在不熟悉的人,尤其是现金,要按学校规定存入银行,妥善保管存折,存款折密码不要轻易暴露与他人。

2 、学生寝室是本校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寝室内不能随意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以防偷盗、投毒、纵火等意外案件发生。

3 、组建学生治安联络员队伍,逐步构建治安管理控制体系。实行群防群治工作,每年在新生中以寝室为主,每寝室选一名担任治安联络员,治安管理员加强同联络员的工作联系,形成学生中治安网络,加强学生宿舍治安防范力量。

4 、大型文体活动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由校学办、校卫队协助主办单位,开展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保卫力量,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各种应急预案,做到人员确定、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有条不斋,切实预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 、学生要增强安全防盗意识,门锁和钥匙丢失及时更换,贵重物品(手机、 CD 、 MP3 )不随意放置于床上,桌面上易暴露的地方,学生离开寝室要随手锁门,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询问及时向值班人员或保卫部门报告。

6 、学生要增强防骗意识,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以遇困学生、遇困民工为幌子,骗取学生同情,以兑换假金元宝或以假手机作抵押借钱等伎俩,骗取钱财后逃之夭夭。学生对各种诈骗犯罪可疑行为,要及时举报,机智应对,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诈骗犯罪分子。

7 、不间断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工作是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依法适用一定的方式与方法,对有关场所、行业、人员等所实行的查看和监督活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的地方,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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