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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高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16 点击数:

长高防安字〔2013〕6号


关于印发《高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区管委会、长东北核心区管委会、长德新区管委会、管委会各局、处、室、各单列机构、各所属处级事业单位,双德乡、奋进乡、硅谷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现将《高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隐患 集中排查 方案 通知

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3年6月5日印发(共印200份)

高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以及长春市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刻吸取“6.03”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大事故教训,坚决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高新区决定于2013年6月6日至9月16日在全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着力解决重大消防问题,着力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着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单位主体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恶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整治任务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行政审批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违规使用明火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实施演练情况;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情况。

(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对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避难层、前室与消防验收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情况;液化石油气和储瓶间使用、设置情况;管道井、电缆井、烟道、垃圾道等防火分隔设置情况;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对服装、皮革、家具、玩具、塑料、纺织、印染、印刷、刺绣、屠宰、食品加工和日用百货及工艺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行政审批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车通道设置及畅通情况;楼梯间和出入口临时标志、临时应急照明设置情况;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及配备情况;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设置情况;员工集体宿舍设置情况;可燃易燃材料存放、使用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情况;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五)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燃气储罐站、粮棉木材可燃物资储存仓库、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行政审批情况;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防火、灭火、防雷、防爆、泄压、防静电、防渗漏、防隔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实施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

(六)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辖区重大火灾单位全部列入整改计划,落实“四定”,即定方案,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阶段和时限;定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整改责任;定资金,协调落实整改资金;定措施,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加强重点看护。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的,按照程序立案,管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危险部位的看护措施。

(七)十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小公寓(出租房屋、黑窝点)、小旅店、小洗浴(足疗)、小歌(舞)厅、小网吧(游戏厅)、小饭店、小养老院、小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小工厂(作坊、加工点)、小市场(超市、废品收购站)等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排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及保持完好情况;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实施演练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情况;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使用用途变更情况。

三、整治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669)。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方案进行部署。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要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自查排查阶段(610710)。各分区管委会、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自领域范围内的所属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隐患大排查,全面落实排查责任,严防失控漏管。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报告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71195)。各分区管委会、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四)考核验收阶段(96916)。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管委会将对各分区管委会、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治行动分组进行考核验收。重点考核消防隐患排查数、整改率、发生有伤亡的火灾事故数、单位覆盖率。

四、组织机构

组 长:杨俊良

副组长:孙 莉 刘成福 石 威 张少军 仇凤江

成 员:南区管委会

长东北核心区管委会

政法委

督查办公室

公安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社会事业发展局

法院

检察院

工商局

招商引资办公室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改工信局

农委

双德乡

奋进乡

硅谷街道办事处

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明担任。

五、责任措施

(一)分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上报和检查整改工作。对本地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挂牌督办单位依法整改。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和突出消防问题,协调落实消防保障经费。

(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负责行业系统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消防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体活动、演出活动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体育场馆、宗教场所的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设工程、地下建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负责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等企业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国资委负责热力公司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发改工信局负责民爆企业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农委负责养殖加工企业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十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所属单位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考评工作。

对于此次工作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要求,为做好此次工作,特别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纳入领导小组,其中政法委负责严格监督和大力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法院负责对于隐患拒不整改,不予配合整改工作的单位可以再其他部门履行完职责后,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且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在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视情况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督促单位确实整改火灾隐患。

(三)街道(乡镇)办事处负责对本区域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排查建档,督办本区域内存在消防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临时看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村民委、居民住宅区内的物业服务业的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参加管委会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抓好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调度、检查指导和考评验收工作。

(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对本单位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建档,整改各类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战线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落实排查整改责任,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行动期间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由管委会督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成立联合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相关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查各项任务落实。

(三)要加强组织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召开有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调度会或碰头会,对整治行动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每周五下班前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情况。
请各分院、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安全隐患自检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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