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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1-15 点击数: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安字〔2012〕29号 签发人:席岫峰


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

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上管委会教育局、中(省)直学校、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另根据目前气象资料综合分析,受高空低温及地面气旋东移影响,预计从10日夜间开始至13日我省自西向东将有一场明显的降雪天气过程,降雪主要集中在11-12日,局部地区有大暴雪,过程降水量为15-30毫米,此次过程我省降雪量大,影响范围广,并将出现积雪和冰雪路面,部分地方将出现雪阻,此信息已经传达到各地应急办。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一并抓好落实,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冬季学校安全。如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 9

(联系人:冯占民,联系电话:0431-88904027)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9印发

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入冬以来,冷空气频袭,雨雪冰冻、大雾等自然灾害多发,给学校安全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预防气象灾害。各地教育部门要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遇到大雪、大雾、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包括允许学校自行调整上下学时间。要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严防积雪、冻雨造成师生伤亡事件。要特别加强对寄宿学生在校安全的统一管理。

  二、切实做好御寒取暖。要把师生温暖过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增加投入,确保每一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备齐备足必要的取暖物资。对学校御寒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门窗、暖气、煤炉等御寒取暖设施设备,确保冬季采暖地区所有学校采暖设备运转正常,防止管道冻裂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达到当地供暖部门规定的温度,防止师生因寒感冒或冻伤。

  三、全力办好学校食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考虑冬季伙食原材料的供应以及价格变动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避免冬季菜品过于单一,保证饭菜足量供应。要重点解决边远地区学校和教学点冬季蔬菜食品储备问题,保证足量供应。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提供合理数量的低价菜,保证学生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努力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冬季雨雪天气易造成路面结冰湿滑,要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用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

  五、坚决防止煤气中毒。采用燃煤取暖的地区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寄宿学生宿舍室内通风,防止造成煤气中毒。学校要通过专门的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六、预防滑冰溺水事故发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

  七、加强消防安全。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要加强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定期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要加强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

  教 育 部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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