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修订学校公共安全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强化防范措施,预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二、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收集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掌握校园政治安全动态,及时处置各种有碍稳定的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防范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四、负责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调解治安纠纷;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五、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组织落实校园交通设施建设;纠正校园内违章行为;协助交管部门处理校园内交通事故。
七、负责制定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八、负责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及校园“110”报警监控中心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校内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和居住证办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上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地方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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