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由消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管理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版权所有: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地址:长春市电台街63号 邮编:13001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