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长是保卫处校卫队负责人,在主管处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校内巡逻、门卫管理、值班守卫、维护学院正常秩序等 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和任务是:
一、学习党和国家关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理论、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在主管处长领导下落实上级部门和学院有关校卫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依据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组织招聘、录用、辞退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校卫队员做好门卫管理、校园巡逻、交通疏导、重点要害部位的看护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督促、检查校卫队各岗位工作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校卫队考核、评比,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六、组织校卫队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队列、值勤、警卫、站岗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校卫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卫队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组织校卫队员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校卫队员配合其他科室做好有关工作。
九、加强对校卫队员的纪律约束,做好校卫队员考评、考勤、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一条:校园110警务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下一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版权所有: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地址:长春市电台街63号 邮编:13001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