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的职能部门,对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和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制定的各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规定。
二、负责指导综合治理,组织做好本单位安保预防工作,适时督促检查各单位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学院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制定预防方案。
三、负责接待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线索,调查嫌疑分子.侦破刑事和治安案件。对查获犯罪分子办理报批,移送手续。对触犯学院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和事,按授权进行处理。
四、搞好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共同保卫家园。经常深入各单位和群众中调查了解,掌握重点嫌疑对象的历史和表现;掌握学院内部各层次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对各类刑事犯罪嫌疑入的控制、了解工作,防患于未然。
五、负责制定领导、重要外宾来院及院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预案,参与现场警戒工作。
六、协调上级综治、公安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校园经商网点、施工工地和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校门交通秩序良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内及周边非法经营的餐馆、网吧、录像厅、歌舞厅以及各类流动摊点的管理。
七、负责校园治安秩序、摊位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校卫队(保安人员)、门卫传达室的工作。指导学生安保组织开展工作。
八、管好用好配备的各类器材设备,负责全处通讯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九、收集整理资料,定期进行总结,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十、积极主动和处内各科室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全处任务。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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