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吉教明电【2013】2号
关于印发《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3〕1号)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和复查并做好整改,全力保障全省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按照《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3〕1号)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自查和复查项目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校园消防安全。内容包括:
(1)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2)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
(3)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
(4)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5)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6)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
(7)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8)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
2.校园交通安全。内容包括:
(1)学生接送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
(2)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等无资质、非法运营的“黑校车”。
(5)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
(6)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7)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3.校园校舍安全。内容包括:
(1)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
(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3)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5)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6)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8)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
4.校园饮食卫生安全。内容包括: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校园治安管理。内容包括:
(1)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3)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5)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6)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7)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6.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内容包括:
(1)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2)是否对春汛期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3)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及校车行驶线路进行踏查。(4)山区、半山区学校是否制定应对春季桃花水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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