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4〕3号 文件精神,确保学院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2014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校园安全“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格局,全面系统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全面巩固2013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院范围安全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发展长效机制意见是否积极推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时整改完毕。
(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是否部署到位;网格化建设是否达到100%全覆盖并确立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和监管制度;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是否全面部署到位。
(五)各分院、各部门是否建立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检查制度,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做到“五落实”。
(六)各分院、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学院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存在校园安全非法、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分院、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春季和自身实际特点,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各分院、各部门都要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全面进行整改。学院安全委员会全面部署本次行动,强化督导,加大重大隐患督办力度,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并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至2月28日)。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步骤,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任务。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各部门、各分院要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制定大检查大整改具体排查治理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限期完成整改。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学院成立专门督导组,深入现场,认真开展督导和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迎接省教育厅对我院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分院要按照有关要求,把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列入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分院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开展大检查大整改行动。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下猛药,加大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休息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过程监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暂停使用或关闭。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高频排查,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切实保证各项工作同步推进。要将此次行动与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院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高密度开展全员、全覆盖的校园安全应急逃生能力演练,切实提高逃生自救能力。要全力加快安全稳定标准化建设,保证安全投入,提高防范事故保障能力。
请各部门、各分院安排专人在行动期间每周五12时前将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联系电话:0431-85541110
学院OA :黄长华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委员会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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