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分院、各部门:
目前,冬季即将来临,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大量增加,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定因素逐步增多,已进入火灾的多发期、高发期;为全面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将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吉教安字【2013】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院安全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安字〔2013〕38号
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目前,冬季即将来临,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大量增加,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定因素逐步增多,已进入火灾的多发期、高发期;为全面做好全省校园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清做好冬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要严密部署,制定冬季消防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冬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整治,切实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要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精心组织,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要在10月21-27日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在前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再次对学校(园)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要对食堂、锅炉房、师生聚集场所、师生宿舍、电脑室、图书馆、语音播放室、实验室、锅楼房、用电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再进行逐一认真检查,看消防控制室是不是能够联动,消防栓是否能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检查出的失效、过期、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理、补充,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仪表操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考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三、加强监管,切实强化火灾源头管控。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一要坚持每天巡查。制定好防火预案,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源管理。二要针对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学校存在的线路老化问题和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责令整改;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按钮损坏的,必须责令修复;对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尽快修复;对出租校舍给其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必须停止出租。三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用的消防救人和灭火逃生预案,要在全国消防日“11.9”前后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强化适应性训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坚决杜绝因管理不严引发火灾隐患的发生。全力加强冬季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版报、黑板报、传单、网络等各种渠道,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主题,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 结合“11.9”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师生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人人讲安全、懂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五、加强指导,强化校园学生宿舍管理。要加强学生宿舍的热水供应,严格收缴“违章电器”,杜绝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做好冬季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教育学生做到人离关闭电源,拔下插头,严禁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以及在宿舍内点蜡烛、燃放烟花炮竹等情况,尤其是使用煤炭取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要杜绝煤气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迅速报告。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迅速传达到所属单位。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邮箱:jlxxaq091018@126.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7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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