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安字〔2012〕5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和落实学校校园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和周边治安、消防、交通、卫生、文化等方面的防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事业的发展、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耀辉
副组长:高树德刘双山李家安武海
成 员:赵黎明、褚祥谦、肖 健、钱 影、刘昌仁、徐超时、闻淑清、宫秀萍、赵东萍、孙平文、姜玉波、罗 奕、姚海臣、孟凡成、周晓兵、张国辉、郭晓东、张春光、葛振山、马明金、宋亚军、刘春来、柴秀智、杨鹏程、陈新立、孔春花、刘 昊、孙英华、赵春园、侯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处处长褚祥谦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处全体安保人员。
三、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校园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利用3年的时间,逐步建立我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切实防范并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1.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清晰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和工目作标。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依据校园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制定细化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摸清学院底数和基本情况,利用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平台,根据学院安全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对学院进行分类分级,灾隐患排查内容、治理标准、监督检查频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校园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各分院、各部门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各职能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各分院、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不留死角。各分院、各部门要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主动进行管理,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格局。
4.强化监督,建立动态化的考核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日常检查和部署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对各部门工作考核体系。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于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5.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根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和工作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严格规范全方位进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要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努力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学院安全水平,提高自觉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学院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月活动、网站、校园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全员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逐步使师生员工具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能力。
(三)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制定完善的切合我院实际的《治安、防火、食品卫生、防范邪教*功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学院及各部门组织的外出教研、考察、职工休假、学生实习实训等活动,也要制定安全预案,报主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在校内组织的人员较密集的大型会议等活动,要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报送保卫处备案,共同制定安全防范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四)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安全保卫处全体安保人员分别确定为校园内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等楼宇全部分工落实到位,职责明确。在所管辖警务责任区明显位置张贴安保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及安全保卫处的监督电话,为师生员工提供高效、快捷、贴身、人性化的服务。
(五)加大投入,强化考核。我院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资金渠道等,确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学院发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履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和工作目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部门,要从严查处;对不履行校园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将作为对部门和个人年度校园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结合"。
1、与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校园周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
2、与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严重影响校园安全、有可能引发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3、与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要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岗位达标和学院达标,提升学院本质安全水平,提高自觉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4、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上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5、与加强校园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七)建立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队伍。各部门、各分院、各教学班级、各个寝室要选聘一名责任心强的人担任安全员(名单报送保卫处备案),组成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相结合的安全员队伍。全院上下互动,人人重视安全工作,通过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解决问题,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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