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处)部(处)长是安全保卫处工作的负责人,在学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具体职责和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校保卫工作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贯彻落实党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有关规定。
三、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学校各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校内治安管理,做好校园治安防范,落实防范措施,预防、制止校园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处理校内治安、交通纠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六、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各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
七、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依法保护教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校园良好治安环境。
八、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刑案事件,协助做好校内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和师生户籍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上一条:校园110警务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下一条:防火科干事岗位职责
版权所有: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地址:长春市电台街63号 邮编:13001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