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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校卫队岗位职责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1-11-16 点击数:

一、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履行职责。有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 按规定检查出入校门的各种车辆和人员。

三、 当班人员对责任区、要害部位勤巡查。

四、 掌握“四防”安全知识,会处理当班时发生的情况,保护好案发现场,并设标志。协助处理案发事件。

五、 熟悉责任区消防器材位置,会使用消防器材。

六、 熟悉火警、盗警电话,有事及时报告,听候处理。

七、 认真填写各种当班记事薄,记录认真、准确。

八、 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接受监督和检查,工作主动积极,不讲条件,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九、 制止、规劝、纠正违法违纪违章问题。

十、 保护学院公共财产,维护师生利益。

十一、24小时校内巡逻,每两人为一组,各组交替进行巡逻,巡逻要到位,巡查情况要及时记载。

十二、认真执行《校警队岗位制度规定》。

上一条:安全保卫处(部)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下一条:校卫队队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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